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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青岛市羽毛球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四、支持单位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1日-13日
地点:国信体育场负一楼艾斯射击俱乐部(崂山区银川东路3号)
六、参赛单位
各区(市)代表队
七、竞赛年龄、项目及组别(36项)
(一)年龄组别设置
1.男、女甲组:2012.1.1-2013.12.31出生
2.男、女乙组:2014.1.1-2015.12.31出生
(二)项目设置
1.男、女甲组(18项)
10米激光手枪60发,10米激光手枪60发团体,10米激光步枪60发,10米激光步枪60发团体,10米激光手枪40发,10米激光手枪40发团体,10米激光步枪40发,10米激光步枪40发团体,10米激光手枪混合团体,10米激光步枪混合团体。
2.男、女乙组(18项)
10米激光手枪40发,10米激光手枪40发团体,10米激光步枪40发,10米激光步枪40发团体,10米激光手枪20发,10米激光手枪20发团体,10米激光步枪20发,10米激光步枪20发团体,10米激光手枪混合团体,10米激光步枪混合团体。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青岛市户籍或学籍,非青岛户籍的学龄前运动员必须由区(市)教体局出具就学证明。
(二)参赛运动员按学籍或就学证明确定代表单位,学籍建立时间至少为运动员信息注册前一个学期(学龄前就学证明和一年级新建学籍除外);因输送至市级训练单位备战山东省第26届运动会而变更学籍的运动员代表输送区(市)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须经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购买相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参赛单位须征得参赛运动员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由其监护人签署参赛同意书。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青岛市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注册,并获得参赛证。
(六)赛前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比赛期间,只受理关于运动员冒名顶替等资格问题。
(七)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代表队该组别参赛项目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八)具备青岛市正式户籍或正式学籍,但已经代表外省市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正式比赛的,须先代表青岛市参加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注册和代表山东参加全国注册(全国注册相关规定按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否则不得参赛。
(九)其他事项根据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要求执行。
九、参赛办法
(一)报名、报项规定: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限报8名,每人限报2个单项(不含团体),步枪、手枪不得兼项,每队分别指定3人参加各项团体赛,每队每项分别指定不超过两组参加混合团体赛。不允许运动员跨组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单项竞赛委员会提交二代身份证、外籍或港澳台参赛运动员提供护照、港澳台身份证原件、学籍证明、有效期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体检合格证明、免责声明书、家长同意书、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三)运动员参赛检录时,须向大会交验二代身份证、外籍或港澳台参赛运动员提供护照、港澳台身份证原件及《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射击项目运动员参赛证》,无证件或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参赛。
(四)凡报名参赛代表队和运动员,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必须在赛前15天以书面形式上报单项竞赛委员会,经批准后方可弃权。
(五)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合适运动的疾病患者。
十、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器材要求统一使用标准专业版速得尔激光枪,提倡自备枪支参赛,具体要求详见器材和服装要求。
(二)依据中国射击运动协会审定的《射击竞赛规则》执裁,采用气枪规则和相关补充条文。
(三)甲、乙组激光手枪无依托、不允许双手持枪,试射时间为5分钟;激光步枪无依托、试射时间为8分钟;60发为75分钟,40发为50分钟,20发为20分钟。
(四)团体赛与个人赛同时进行,不进行决赛,混合团体超过4组进行决赛。
十一、录取名次、计牌和计分奖励
(一)单项名次:各组别录取各单项前八名,获得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获得其他名次的只颁发成绩证书;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二)报名不足2个单位的大项和报名不足2人(对、队)的小项取消比赛,报名2人(对、队)和报名不足8人的比赛,减一录取。
(三)团体名次:录取团体总分前三名,并颁发牌匾。团体总分为各代表队所获各单项名次所对应分数的总和。
(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按3:1的比例推荐,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按10:1的比例推荐。“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颁发牌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颁发证书。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运动队报名
各参赛代表队必须用A4纸打印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公章扫描版和word版报名表于3月20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qdsjs0532@163.com,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15564899097 ;李老师17659320992
(二)裁判员报到
详见补充通知
十三、器材与服装
比赛使用标准速德尔成人激光枪,个人携带激光枪参赛的由代表队统一将器材报裁判组检验、备案,个人无激光枪参赛的由大会提供。
十四、申诉、纪律和处罚
(一)运动队赛前须接受赛风赛纪相关教育,并由代表队签署赛风赛纪承诺书。
(二)对比赛中违反体育竞赛纪律的运动员、教练员,除按规则给予处罚外,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全市通报等处罚。
(三)比赛期间对赛事组织、裁判员判罚等赛风赛纪方面有异议的,由参赛运动队领队或教练员提出申诉,申诉应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同一事由申诉2次被驳回后,不再予以受理。
十五、反兴奋剂规定及处罚
各参赛代表队,严格遵守国家《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并自愿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如有违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处罚。
十六、经费
(一)本次比赛按照大会相关规定安排食宿(不住宿的代表队只安排午餐),各代表队往返交通等相关费用,各单位自理。
(二)本次比赛根据需要支付与比赛相关的其它费用,按照竞委会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归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组委会
附件:
1.射击比赛报名表.docx
2.射击比赛免责声明书.docx
3.射击比赛家长同意书.docx
4.射击比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docx